企业的核心使命是创造价值,只有处理好了直接相关者的问题,企业才能获得长久的健康发展,社会才能获得z*大的利益、z*好的关照。因此,维护直接相关者的利益应该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
4月19日,因为瘦肉精事件而停牌一个多月的双汇发展恢复交易,开盘即告跌停。一家全国知名的肉类企业,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出现重大纰漏,这不但伤害了消费者的健康,也给股东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这样的事情不是个别现象,这甚至导致国务院总理温家 宝近日公开批评了“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和“彩色馒头”等事件,他认为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在当今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正日益成为社会的焦点之一,人们纷纷从各自的角度去解读这些事情。实际上,在笔者看来,这恰恰是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现在谈企业社会责任的人很多,政府和企业也非常关注,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甚至进入了2005年修改的《公司法》中,那么到底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呢?
要谈企业社会责任,s*先要了解企业的使命是什么。关于这点,世界上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司的使命就是为股东谋利益,英美两国的法律主要采纳了这种观点;二是认为公司不但要为股东谋利,也要关注员工、供应商、客户和其他投资人(比如债权人)等相关方的利益,这种观点目前主要还是一种学说,但其中有一部分思想已经在一些国家变成了现实,例如在很多德国公司中,工会作为员工的组织也会参与公司的管理。这两种观点虽略有差别,但都非常一致地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第一层是公司s*先应该关注直接相关者的利益,企业社会责任的第二层是关注非直接相关者的利益。只不过大家对利益直接相关者的界定范围不同。
中国对企业使命的法律规定实际上和英美的观点比较类似,即认同公司s*先应该照顾好股东利益。但不论《公司法》如何框定企业使命,在实践中,企业要想长期发展,就必须考虑员工、供应商、客户和其他投资人(比如债权人)等这些直接相关者的利益。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第一层,事实上这也是一个企业发展必须遵守的基本责任,在满足第一层之后才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第二层,即满足非直接相关者的利益,比如关注社会,捐助慈善等。
回过头来看中国公司目前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实践,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流行的做法是企业捐款做慈善,即主要关注的是非直接相关者的利益。当然非直接相关者也是企业需要关注的对象,但试想一个连股东、员工、消费者利益尚不愿或不能满足的企业,其捐助或慈善的动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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