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冷网】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藏车招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CEITCL-JL-ZCHW-17116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藏车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藏车招标;
2.2招标范围:1)改装后材质内外蒙皮不锈钢,箱内骨架合成,保温层聚氨酯,全车50厚保温层。2.0厚地板,内不锈钢弧形,后开双门,箱体内防腐蚀防锈,冰森制冷机组。常年恒温2—8度。车辆箱体内加装通风槽,箱体两侧有挡板,符合疫苗车和医药运输车标准。2)车载温湿度监测系统一套:一套软件,一台管理主机,两台温湿度监测终端,车载备用电源一台,蓝牙打印机一台。
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
2.4数 量:1辆
2.5采购预算:188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5、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及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6、其他要求: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2)本项目有为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产品,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z*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为技术参数中加*号项产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近三年(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提供连续缴纳社保证明,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及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要求以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备齐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杜森林
联系电话:0431-84920232
2、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宇婷
联系电话:0431-80668176/15843102355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
3、监督部门: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84658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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